首页 > 历史 > 洗冤集录 > 二十五、尸首异处 二十五、尸首异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凡验尸首异处,勒家属先辨认尸首,务要子细。打量尸首顿处四至讫,次量首级离尸远近,或左或右,或去肩脚若⼲寸尺。支解手臂、脚腿,各量别计,仍各写相去尸远近。却随其所解肢体与尸相凑,提捧首与项相凑,围量分寸。一般系刃物斫落。若项下⽪⾁卷凸,两肩井耸 ,系生前斫落;⽪⾁不卷凸,两肩井不耸 ,系死后斫落。 上一章 洗冤集录 下一章( → )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返回顶部